黛安·雷維奇,壹位學者和作家,現在是美國教育部的助理部長。她在提交給波蘭壹個教育研討會的論文中寫道:“當代議制民主的運作建立在壹部限制政府權力、保障所有公民基本權利的憲法基礎上時,這種政府形式就是憲政民主政府。在這樣的社會裏,實行的是多數人的裁決,而少數人的權利則通過法律的制度化得到法律的保護。」
這些要素定義了所有現代民主國家的基本要素,無論它們在歷史、文化和經濟上有多麽不同。雖然加拿大和哥斯達黎加、法國和博茨瓦納、日本和印度作為國家和社會存在很大差異,但憲政的要素——多數人統治原則與個人權利、少數人權利和法治的結合——在這些國家都能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