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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利益的法律後果

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利益的法律後果如下:

1.刑事責任:如果惡意串通涉及犯罪,比如敲詐勒索、尋釁滋事等。,將被追究刑事責任,並可能面臨監禁、罰款等處罰;

2.民事賠償:惡意串通導致他人利益受損,被侵權人可以向侵權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害;

3.行政處罰:惡意串通違反行政法規的,如擾亂市場秩序、社會秩序等,將受到行政處罰,可能面臨罰款、吊銷許可證等處罰;

4.損害社會聲譽:惡意串通會嚴重損害個人或組織的社會聲譽,可能導致公眾的不信任和厭惡,對其職業發展產生不利影響。

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利益的法律條件;

1,必須有兩個以上的主體壹致行動,惡意串通實施,不是單個人的行為;

2.惡意串通的主體必須具有串通、壹致行動的故意,即有明確的串通目的;

3.惡意串通必然導致他人利益受損,即侵害他人合法權益;

4.惡意串通必須是違反法律或違反公序良俗的行為,如敲詐勒索、威脅恐嚇、侵犯商業秘密等。

綜上所述,惡意串通是法律所禁止的。如果惡意串通符合上述條件,將受到法律制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四十三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144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154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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