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2.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對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贍養的未成年孫子女,有贍養的義務;
3.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子女已經死亡或者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4.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九條。
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
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的,老年人有權要求贍養人支付贍養費。
贍養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擔超出其能力範圍的工作。
第十四條
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提供經濟資助、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和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