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有贍養老人的義務?
1.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的經濟贍養、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和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2、贍養人應當使患病的老年人得到及時的治療和護理。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要提供醫療費用。對於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贍養人應當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根據老人意願委托他人或者養老機構代為照顧;
3.贍養人應當妥善安排老年人住房,不得強迫老年人居住或者遷居條件較差的房屋。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侵占老年人自有或者租賃的房屋,不得擅自改變產權關系或者租賃關系。老人有自己的房子,贍養人有維護的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四條。
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提供經濟資助、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和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