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壹般情況下:根據最新的民法典,如果這個兒子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他與他人的借款合同是合法有效的。當事人自己要履行義務,所以借款合同只對雙方有約束力。簡單來說,只有兒子能還債,父母無債壹身輕。如果妳問的兒子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那麽欠下的債應該由他自己償還,不用管他父母。法律上,成年子女和父母的財產是有明確劃分的,不存在連帶責任。
二、特殊情況下:如果父親繼承了兒子名下的莊園和財產,那麽父親就有義務償還兒子的債務。《民法典》規定,父母有繼承權,同時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所以兒子去世後,要繼承的財產比債務多,父親需要還清這些債務才能正常繼承。
其實簡而言之,不管債權人是生是死,債務自然是由債務人償還的。如果債務人死亡,繼承人放棄繼承權,那麽他就不會繼承所欠的債務。然後父親無債壹身輕。但如果存在秘密轉移財產,財產轉移給父親,則不適用此法。畢竟提前轉移財產是壹種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