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火作業是指有明火或熱表面的作業,主要包括焊接、切割、熱處理、烘烤、回火等。明火作業主要用於工廠和建築工地。如果操作者不熟練,或操作不當,或違反動火作業規定,都可能引起火災。
明火作業的註意事項
2010上海“11.15”特大火災,起因是兩名無證電焊工在膠州路728公寓樓腳手架懸挑支撐加固過程中,在10層電梯前室北窗外違規進行焊接作業,焊接飛濺的熔融金屬引燃下部9。
電焊作業時,溫度高達6000度,熾熱的火星四處飛濺,接觸到塑料、化纖制品、木材、棉、麻、紗頭、稻草等易燃可燃物質。,它可以蔓延陰燃,直到它引起明火火災。因此,明火作業必須嚴格遵守相關的動火作業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消防部門提醒,施工作業用火必須經管理部門批準,取得消防合格證後方可作業。熱卡只在指定地點和有限時間內有效。禁止在有火災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如確需動用明火,應事先向消防部門辦理審批手續,並采取嚴格的消防措施,確保安全。生產生活用火須經主管消防安全的領導批準,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明火。
使用明火時,遠離易燃物。現場有吸煙室,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從事明火作業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作業前辦理用火手續,並配備相應的看火人員。消防人員應該隨身攜帶滅火器材。焊接和切割車間和工作場所必須配備足夠的水、幹沙和滅火設備。施工完畢後,必須清理現場,徹底消除火種。確認危險因素消除後,方可離開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