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托運人是否需要簽署無危險保函取決於船公司或貨代的要求。如果他們要求托運人提供這種擔保,那麽托運人應當按要求提供。如果船公司或貨運代理沒有提出這壹要求,那麽托運人可以決定是否申請。
需要註意的是,如果發貨人的貨物有危險,船公司或貨運代理可能會強制發貨人提供無危險保函。在這種情況下,托運人必須遵守相關規定,否則可能面臨法律責任。
綜上所述,托運人是否需要簽訂無危險保函,要根據具體情況和相關規定來決定。船公司或貨代要求的,托運人應提供;如果不需要,托運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決定是否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