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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貨人是否應該簽署無危險保證書?

據我所知,非關鍵保函壹般是船公司要求托運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保函。本保函的目的是讓發貨人保證他們的貨物在運輸過程中不會發生任何危險事故。如果發生任何危險事故,他們需要對船公司和其他托運人的損失承擔所有責任。這種保函有時被航運公司用來保護他們的集裝箱船免受損害,並確保其他托運人的利益。

因此,托運人是否需要簽署無危險保函取決於船公司或貨代的要求。如果他們要求托運人提供這種擔保,那麽托運人應當按要求提供。如果船公司或貨運代理沒有提出這壹要求,那麽托運人可以決定是否申請。

需要註意的是,如果發貨人的貨物有危險,船公司或貨運代理可能會強制發貨人提供無危險保函。在這種情況下,托運人必須遵守相關規定,否則可能面臨法律責任。

綜上所述,托運人是否需要簽訂無危險保函,要根據具體情況和相關規定來決定。船公司或貨代要求的,托運人應提供;如果不需要,托運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決定是否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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