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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有什麽法律效力?

法律解析:發票是指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勞務等經營活動過程中開具和收取的款項。由稅務機關統壹印制、發放和管理,納稅人按經營範圍向稅務機關領購相關發票。發票主要有兩個作用:壹是經營活動的原始憑證,既是買方支出的證明,也是賣方收入的證明,是單位和個人進行生產經營核算的重要憑證。二是買方維權的合法憑證。如果出現質量問題,妳可以要求賠償。發票是在購銷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過程中開具和收取的收付憑證,象征著國家稅法。也是國家財政的憑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壹條為了加強發票管理和財務監督,保障國家稅收收入,維護經濟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印制、購買、開具、取得、保管和上交發票的單位和個人(以下簡稱印制和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發票,是指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等經營活動中開具和收取的收付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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