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國生產黨發展黨員工作規則》第十九條* * *黨支部對發展對象進行嚴格審查,集體討論後報有審批權限的基層黨委進行初審。
基層黨委對發展對象、培養教育等情況進行審查,並根據需要聽取紀檢、執法等相關部門的意見。審核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黨支部,並向審核通過的發展對象發放《中國* * *生產黨入黨誌願書》。
發展對象在未來三個月內離開工作學習單位,壹般不辦理接收和預備黨員手續。
第二十六條黨委應當在三個月內審批黨支部上報的接收預備黨員決議,並報上級黨委組織部備案。遇有特殊情況,審批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不得超過六個月。
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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