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對罰金數額采取了雙倍罰金制、有限罰金制和無限罰金制三種立法模式。其中,無限罰款制度較為常見。刑法雖然壹般不限制最高數額,但確實限制了最低數額。原則上不能低於1,000元,未成年人犯罪最低金額不低於500元。
對犯罪處以罰金有兩種方式:
1,單位犯罪。單位犯罪的,人民法院可以對單位判處罰金;
2.罪犯。對犯罪分子處以罰金,可以采取單處罰金和並處罰金兩種方式中的壹種。
從犯罪性質來看,我國刑法中的罰金主要適用於三種犯罪:
1,經濟犯罪
刑法分則第三章規定的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有90多條,基本規定了罰金刑的獨立適用或者附加適用。
2.財產犯罪
刑法分則第五章規定的侵犯財產罪共有14條,其中規定罰金刑的有9條,占總條數的50%以上。
3.其他故意犯罪
刑法分則第六章規定的擾亂社會管理秩序罪有90多條,其中約50%規定了罰金刑。此外,我國《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第二百四十條、第二百四十四條也規定了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綜上,罰款是違法所得的壹至五倍。我國刑法在罰金數額上采取了雙倍罰金、有限罰金和無限罰金三種立法模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40條
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使假,以假充真,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