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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基本特征

法律的基本特征如下:

1,常態:法律是壹種行為規範,具有壹定的普遍性和適用性,能夠約束人的行為。

2.權威:法律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的,具有權威性和有效性,能迫使人們遵守。

3.穩定性:方法比較穩定,不會頻繁變動,能保持壹定的穩定性和連續性。

4.程序性:法律具有嚴格的程序性,包括立法、執法和司法程序,可以保證法律的公正性和可操作性。

5.普遍性:法律具有普遍約束力,適用於所有社會成員,能夠維護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總之,法的基本特征是規範性、權威性、穩定性、程序性和普遍性。這些特點使法律能夠有效地約束人們的行為,維護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

法律與政治的關系;

政治和法律之間有著密切的關系。首先,政治是法律的基石。政治決定了法律的性質、內容和價值取向,法律是實現和維護政治統治的重要工具之壹。法律通過規定權利和義務以及建立社會秩序來維護政治穩定和社會正義。

其次,法律是政治的保障。法律可以保障政治制度的實施,保證政治活動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同時,法律還可以為公民的權利和自由提供保護,防止濫用政治權力和侵犯公民的權利和利益。總之,政治和法律是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都服務於維護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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