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法律關系主體是指參與健康法律關系,享有健康權利,承擔健康義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簡稱當事人。
包括:衛生行政部門、醫療衛生機構、衛生人員、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公民。
衛生法的含義是指國家制定或認可的有關食品衛生、醫療衛生、醫療事故處理、衛生防疫、藥品器械管理、職業資格、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的總稱。
食品安全法第壹條為了保證食品安全,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
第壹百零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和質量監督部門應當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風險評估結果和食品安全狀況,確定監督管理的重點、方式和頻次,實施風險分類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本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質量監督、農業行政等部門制定本行政區域年度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計劃,向社會公布並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