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法律角度看,類推適用制度是指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但足以造成壹定社會危害的某種行為,引申或援引類似行為的法律來定罪量刑。類推制度是壹種有壹定程序的法律創造。“如果在判斷罪行時沒有適當的規則,應該有罪的人就要舉重說清楚,應該有罪的人就要舉重說清楚。”它是刑法保護個人權利的功能與保障社會秩序的功能之間矛盾的表現和緩沖。根據類推適用對象的不同,類推制度可以分為法律條文含義的類推解釋和具體行為的類推適用。以法律條文的含義為對象的類推解釋,通過類推法律條文不具備的含義,使法律條文適用於原法沒有規定的社會關系。這是對刑法保障功能的維護。
法律類比的適用原則
法律原則的適用需要借助社會科學和經驗知識來預測各種判決的社會效果,衡量其法益,從而最終確定最佳的判決結果,以實現實體正義的司法要求。然後,通過法律方法和法律論證,論證判決結果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以實現情境正義的司法要求。從而實現形式正義和實質正義的有效統壹。
其他註釋
此外,具體行為的類推適用,“法律是有限的,感情是無窮的”,刑法作為成文法,當然是抽象的,是滯後於社會發展的,無法對每壹個行為作出具體的規定,導致出現了法無規定的行為,通過引用性質相近的刑法規定來類推適用本行為的法律。類推解釋與類推適用的區別在於,類推解釋是針對法律條文的類推,具有普遍意義;類比的應用是具體行為的類比,沒有普遍意義。刑法通過嚴厲的刑罰限制個人權利來調整社會關系,國家具有強制性和懲罰性。類推制度雖然最大限度地懲罰了危害社會的行為,卻不可避免地損害了刑法對法律行為的可預見性和可評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