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定權利是指依法享有的權利,包括民事權利、行政權利和訴訟權利。憲法和法律明確規定的公民享有的權利。法定權利是從稀疏到密集,從主體特定到主體普遍,或者從少數到多數再到全體公民的發展過程。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條
民事權益受法律保護,民事主體的人身權、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
二、什麽是民權?
民事權利是民事主體依據民事法律取得的能夠實施壹定行為或者取得壹定利益的法定資格。簡單來說,就是權利主體選擇實施或不實施某種行為的權利。公民權利是公民在社會中存在和生活的最基本的權利,也是與公民日常生活最密切相關的權利。
公民權利的分類如下:
1.根據權利的功能,民事權利可以分為支配權、請求權、抗辯權和形成權。
2.根據民事權利的有效範圍,民事權利可以分為絕對權利和相對權利;
3.根據權利的可轉讓性,民事權利可分為專有權和非專有權;
4.民事權利根據其內容是否為財產利益,可以分為財產權和人身權。
5、根據二者之間是否存在派生關系,民事權利可分為原始權利和救濟權利;
6.根據兩種相互關聯的權利之間的關系,民事權利可以分為主要權利和從屬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