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第七十八條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第七十九條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八十條禁止飼養的犬等危險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八十壹條動物園內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園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自己盡到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
第八十二條遺棄、逃逸的動物在遺棄、逃逸期間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原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八十三條因第三人的過錯造成動物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動物飼養人、管理人或者第三人要求賠償。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賠償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第八十四條飼養動物應當遵紀守法,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幹擾他人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