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成為壹名法官,妳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國國籍;
2.至少23歲;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良好的品行;
5.身體健康;
6.取得高等學校法學專業本科學歷或者高等學校非法學專業本科學歷,具有法律專業知識,從事法律工作滿二年。其中,擔任高級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應當從事法律工作滿三年;具有法律專業知識的法學碩士、博士學位或者非法學碩士、博士學位,從事法律工作滿壹年,擔任高級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職務的,從事法律工作滿二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第十二條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壹)具有中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
(四)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具有普通高校法學學士學位及本科以上學歷;或普通高校非法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法學碩士及以上學歷;或者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取得其他相應學位,具有法律專業知識;
(六)從事法律工作滿五年。其中,取得法學碩士、法學碩士、法學博士學位的,可以分別放寬到四年、三年;
(七)新任檢察官應當通過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
申請前款第(五)項規定的學歷確有困難的,經最高人民檢察院審核批準,可以在壹定期限內放寬高等院校畢業的檢察官任職學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