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事人當庭質證應該是當庭出示證據,當事人互相質證。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證據不得公開出示,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觀地審查核實。
2.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
第七十壹條證據應當在法庭上出示,並由當事人互相質證。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證據應當保密。需要當庭出示的,不得公開出示。
第六十九條人民法院收到當事人提交的證據材料,應當出具回執,註明證據的名稱、頁數、份數、原件或者復印件以及收到時間,並由負責人簽名或者蓋章。
第二,什麽是質證程序?
1.質證時,當事人應當對證據的真實性、關聯性、合法性提出質疑、說明和反駁,針對證據證明力的存在和大小。
2.質證應當按照下列順序進行。
(1)原告出示證據,被告與第三人質證原告;
(2)被告出示證據,原告、第三人質證被告;
(3)第三人出示證據,原告、被告與第三人質證。
3、有兩個以上獨立主張的,當事人可以出示證據進行質證。
綜上所述,當事人當庭質證應該是當庭出示證據,當事人互相質證。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證據不得公開出示,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觀地審查核實。希望以上內容能對妳有所幫助。如有其他問題,可點擊下方按鈕咨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