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不應該隨意打斷律師的發言嗎?《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切實保障律師訴訟權利的規定》法官不得隨意打斷律師的發言。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切實保障律師訴訟權利的規定》依法保障律師辯論和辯護權利。庭審中,法官應當合理分配訴訟各方的提問、質證、陳述、辯論和辯護時間,充分聽取律師意見。除非律師的發言過於重復、與案件無關或者相關問題在開庭前已經達成壹致,否則律師的發言不應被打斷。依法保障律師申請排除非法證據的權利。律師申請排除非法證據並提供相關線索或者材料,法官經審查對證據收集的合法性有疑問的,應當召開庭前會議或者進行法庭調查。經審查,確認存在法律規定的非法收集證據情形的,應當排除相關證據。依法保障律師申請證據的權利。律師因客觀原因無法自行收集證據的,可以書面申請人民法院依法調取證據。律師的取證申請符合法定條件的,法官應當允許。依法保護律師的人身安全。在案件審理過程中,當事人之間矛盾激化,可能危及律師人身安全的,應當及時采取必要措施。法官應當及時制止在法庭上毆打、威脅、侮辱、誹謗律師的行為,並依法處理。以上是邊肖總結的相關內容。如果妳還有相關的法律咨詢或者其他不明白的事項,可以打電話給在線律師解答。律師的專業知識可以幫助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