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來說,國企董事長是有備而來的。它們的編制通常是指國家或地方政府為國有企業或事業單位配置的行政編制,即國有企業或事業單位中高級管理職位的數量和結構。
在國有企業中,董事長通常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負責公司的戰略決策和日常管理。它們的設立通常由國家或地方政府分配給企業,並受到相關法律法規的限制。
但需要註意的是,隨著國企改革和市場化的推進,壹些國企已經逐步取消了編制制,采取了更加市場化的管理方式。所以具體情況可能會因企業、地域、時間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總結壹下:壹般來說國企董事長是有準備的,但具體情況可能會因企業、地域、時間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具體企業的編制,需要參考相關法律法規或咨詢相關企業負責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國有企業、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等單位,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和有關規定確定職務和職級。”這說明,在國有企業中,董事長等高級管理人員的職務和職級是由相關法律法規確定的,所以是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