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放寬招生的學歷要求。放寬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地區,可將招生學歷放寬至高等學校本科學歷。這是壹項特殊政策,將在壹段時間內適用。體現在兩個方面:
(1)取得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人員,無論是否法學專業,無論是否具有全日制學歷,均可報名參加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不要求具有三年法律工作經歷。
(2)法學專科生取得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可在放寬政策的適用地區和期限內報名參加法學考試,不受其學籍(考試)和畢業證書取得時間的限制。
2.通過考試的標準放寬了。法語考試客觀題全國統壹及格分數為180,放寬及格分數分為三個等級。西藏自治區放寬合格分數線為140。
青海、四川、雲南、甘肅四省涉藏縣,南疆四地州、四川涼山州、雲南怒江州、甘肅臨夏州,以及國家鄉村振興重點縣,將合格分數線放寬至150分;其他放寬的地方把合格分數線放寬到160分。
法語考試主觀題全國統壹合格分數線為108。放寬的地方合格分數線分為三檔,其中西藏自治區將合格分數線放寬至85分。
青海、四川、雲南、甘肅四省涉藏縣、四川涼山州、雲南怒江州、甘肅臨夏州和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將合格分數線放寬至90分;其他放寬地方合格分數線為95分。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試卷參加考試,確定合格分數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