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國國籍;
2.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取得法學相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
4.具有兩年以上法律相關工作經歷(在司法機關、法律服務機構、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律師事務所或者其他法律工作單位從事法律工作);
5.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資格審查。
需要註意的是,不同的省份可能對法律考試有不同的具體要求和規定。如需詳細了解某省要求,請以官網、該省司法廳或當地相關部門發布的通知為準。
法律考試是指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律師、法官、檢察官、公證員等執業律師必須有這個證,其他法律職業對這個證沒有硬性要求。
法語考試的報名條件和項目在司法部公告和相關文件中公布。各地司法行政機關根據司法部公告及相關文件,確定並公布本地具體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相關事項,並及時向社會公布。
各地司法行政機關在公布報名事項時,應明確要求報考人員到戶籍所在地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機關指定的報名地點報名。在住所以外工作或學習的人可以在其工作或學習的地方登記。
考試科目:
方法考試通常分兩次組織,壹次是客觀考試,順利通過後可以參加後續的主觀考試,其中客觀考試分為試卷1和試卷2,考試科目為:
試卷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法理學、憲法、中國法制史、國際法、司法制度與法律職業道德、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行政訴訟法;
試卷二:民法、知識產權法、商法、經濟法、環境資源法、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民事訴訟法(含仲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