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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意義

題庫內容:

法律的解釋

(1)【法律法規;條例]∴]:政治家頒布的古代法規(二)【法令】:法令通稱詳解(1)。法律、法令等的總稱。老子:“法興,賊多。”《南史·官傳》郭祖申:“若肯貪、廉、法紀明、刑嚴、奢禁、收稅薄,則天下甚幸。”《古今小說·佛教高僧開車五戒》:(太祖)繼承隋朝,建立陜西長安,新法。”徐遲《火中鳳凰》十二:“此令已由華北人民政府發給各行署、各省府、天津海關。“⑵立即命令。指的是由季節設定的法令。《管子·萬度》:“制定法律的人有四點是對的。" (3).法令模式。相士指的是從鼻子到嘴巴的兩條縱線。”《新唐書·季芳傳元天罡》:“法成,天地合,十年為官五品。”《花刺》第二十九回:“山根青壹塊紫壹塊,九月九日前後必有哭聲,法正無事。雞年狗年怎麽過?”見《諸神全集·神異賦》。

單詞分解

法律的解釋體現了統治階段的意誌,是國家制定和頒布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法律實施。代碼。法官。法律法規。法律。行動。法定的。贈送儀式。法學。法紀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對稱性。指依法成立並能以自己的名義獨立參加民事活動的解釋令【令狐】a .古地名在今山西臨猗縣;b .復姓順序量詞,500張印刷用原平紙為壹個順序。上級對下級的指示:命令。行動。法院改變它的命令。古代官名:縣令。靈隱。尚書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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