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鏈接:《合同法》第107條1。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不符合合同義務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2.第壹百壹十二條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後,對方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3.第壹百壹十三條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賠償金額應當相當於違反合同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履行合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壹方在訂立合同時預見或者應當預見的損失。
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