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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道德和宗教哪個更適合作為社會調節的手段?我應該是道德的,求指導~ ~ ~

都應該是調控的手段,三者是相輔相成,不矛盾的(不否認在壹些具體問題上會有矛盾,但如果在具體問題上糾纏不清,相互之間的矛盾也會很多)。

壹般來說,三者的作用是不同的:

1.法律的主要功能是保證人不為惡(言外之意是不要求妳是好人);

2.道德的主要功能是引導人向善,樹立好的標準,使人成為好人。雖然道德通過輿論對人施加壹定的壓力以避免作惡,也可能使人付出代價(如熟人社會),但對某些人來說,這種壓力是不夠的,因為道德沒有強制性、懲罰性或者很弱,所以使人不作惡的功能很弱,所以這裏說它的主要功能是引導人向善。

3.宗教有兩種功能。與道德相比,宗教所包含的賞罰論(如天之上)使其比道德更具約束力和說服力。但缺點是宗教的適用範圍有限,僅針對信徒,不同的信仰層次約束力不同。另外,宗教有壹定的“副作用”,必須合理引導,因為在信徒中,宗教道德高於世俗道德,宗教法律高於世俗法律。當他們之間有沖突時,就更難解決了。而宗教如果被惡人控制,危害會非常大。

簡而言之,道德和法律約束是廣泛的,適用於每個人。雖然宗教的範圍有限,但是它的效力也比較大。所以最好的情況是三者相輔相成,壹方面引導人向善,壹方面禁止人作惡。從現實的角度來看,法律的作用是最明顯的,因為道德要求比較高,大多數人比較平庸,很難達到道德標準,所以更需要戒為他人作惡(法家論述)。但是,僅僅依靠法律是不夠的,必須輔以道德,這是儒家說得很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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