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包括基本法和普通法。法律可以分為:1,憲法,2,法律,3,行政法規,4,地方性法規,5,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憲法是高於其他法律部門(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的國家根本法。它規定了國家制度和社會制度的最基本原則,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以及國家機構的組織和活動原則。法律是從屬於憲法的強制性規範,是憲法的體現。憲法是國家法律的基礎和核心,法律是國家法律的重要組成部分。法律可分為基本法(如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通則、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商法、國際法等。)和普通法律(如商標法和文物保護法等。).行政法規是國家行政機關(國務院)根據憲法和法律制定的行政規範的總稱。
法律的本質是統治階級實現階級統治的工具。具體來說,是指國家根據統治階級的利益而制定或認可的,並由國家強制力保障的行為規範的總和。1,法律是已經提升為國家意誌的統治階級意誌的體現;2、法律是國家制定或批準的;3、法律是國家強制執行的;4.法律的社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