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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內涵

法律由國家制定或承認,由國家強制力強制執行,反映特定社會的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的統治階級的意誌,以權利和義務為內容,旨在確認、保護和發展有利於統治階級的社會關系和社會秩序。

首先,法律的有效範圍包括:

(1)時效是指法律生效的時間和結束的時間;

(2)空間效力是指法律生效的區域(包括領海和領空)。壹般國家法律適用於全國,地方性法規只在本地區有效;

(3)對人的影響是指法律為誰工作。如果有些法律適用於所有公民,有些法律只適用於部分公民。

第二,當代中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法律的社會功能有四個方面:

1,保障和促進社會主義經濟建設和經濟體制改革;

2.保障和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3.保障和推進社會主義民主建設和政治體制改革;

4.保障和促進對外交流。

第三,法律的最終作用:

1.維護社會秩序

2.保護公眾的人身安全和利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

文章

立法應當遵循憲法的基本原則,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堅持改革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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