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法律是國家制定或認可的行為準則。這是法律淵源的壹個重要特征。所謂國家制定和承認,指的是法律產生的兩種方式。成文法由國家制定,習慣法通常得到國家的承認。
3.法律是國家確認權利和義務的行為準則。法律規定的權利和義務不同於其他社會規範。它們是壹種由國家確認或承認和保障的關系,這是法律的壹個重要特征。
4.法律是由國家強制力保障的行為規範。由於法律是國家意誌,其實施由國家強制力保障。法律規定的權利和義務由專門的國家機關強制執行,國家的強力部門包括軍隊、警察、法院、監獄等有組織的國家暴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
第三條立法應當遵循憲法的基本原則,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堅持改革開放。
第四條立法應當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從國家整體利益出發,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壹和尊嚴。
第五條立法應當體現人民意誌,發揚社會主義民主,堅持立法公開,保障人民通過多種渠道參與立法活動。
第六條立法應當從實際出發,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科學合理地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權利和義務,國家機關的權利和責任。法律規範應該清晰、具體、有針對性和可執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