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導向作用主要通過授權規範、禁止規範和義務規範的形式來實現。相應的引導形式有授權引導、禁止引導和強制引導。授權指導是指用授權的法律規範告訴人們可以做什麽或有權做什麽;禁止性指導是指用禁止性的法律規範告訴人們不要做什麽;強制引導是指用強制性的法律規範告訴人們應該或者必須做什麽。
法律的導向作用是指法律作為壹種行為規範,為人們提供了壹定的行為模式,引導人們按照這種方式行為,必須按照這種方式行為或者不按照這種方式行為,從而對行為人本人的行為產生影響。
法律的作用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法律的最終功能是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眾的人身安全和利益。
2.法律的指導作用(function)是指法律作為壹種行為規範,給人們提供了壹定的行為模式,指導人們按照這種方式行為,必須按照這種方式行為或者不按照這種方式行為,從而影響行為人本人的行為。也就是說,法律的指導作用(功能)是通過規定人的權利和義務來實現的,它所涉及的對象主要是指我的行為。
3.法律的評價功能(function)是指法律具有判斷和衡量人們的行為是否合法及其程度的功能。也就是說,法律的評價功能涉及到法律的他律功能,即對他人行為的評價,這是區分引導功能(涉及自己行為)和評價功能(涉及他人行為)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