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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認定為吸毒成癮

認定毒癮的三個條件:

1.肇事者經相關部門專業檢測,檢測結果顯示體內含有毒品;

2.有證據證明行為人吸食毒品的;

3.行為人有戒斷癥狀或者有證據證明其吸食過毒品。戒斷反應是指停用藥物或減少劑量或使用拮抗劑占據受體後出現的壹種特殊的心理綜合征。

第壹,吸毒人員如果第壹次被抓會怎麽處罰?

如果是第壹次吸毒,沒有吸毒成癮或者曾經因為吸毒被處罰或者強制戒毒,只是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

規定,給予治安處罰。單純吸毒不構成犯罪,也不會判刑。是違反治安管理條例的違法行為,輕則拘留,重則罰款,重則強制戒毒。吸毒人員被抓後,先被行政拘留,再確定是否吸毒。如果他們認為吸毒者有毒癮,就會被迫戒毒。

綜上所述,認定吸毒人員的條件是,經過有關部門的技術檢測,檢測結果顯示體內含有毒品成分;有證據證明行為人使用了毒品;演員有戒斷癥狀等。

法律依據:

確定藥物成癮的措施

第七條

吸毒人員同時符合下列情形的,公安機關應當認定其吸毒成癮:

(壹)經人體生物樣本檢測證明含有藥物成分的;

(二)有證據證明吸食過毒品的;

(三)有戒斷癥狀或者有證據證明有吸毒史,包括曾因吸毒被公安機關查處或者曾自願戒毒的。

戒斷癥狀的具體情況參照衛生部制定的《阿片類藥物依賴診療指導原則》和《苯丙胺類藥物依賴診療指導原則》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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