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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居民醫保報銷範圍?

城鄉居民醫保報銷範圍包括:(1)癲癇-腦電圖檢查;血常規、血小板計數、肝腎功能檢查;抗癲癇藥物治療,監測抗癲癇藥物的血藥濃度;(2)再生障礙性貧血——血常規(尿常規)、骨髓檢查、雄激素、免疫抑制劑、抗生素;(3)慢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血常規(尿)檢查、骨髓檢查、PAIg和血小板相關補體檢測、糖皮質激素、免疫抑制劑和抗生素;(四)參保城鎮居民患有已納入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特殊病種管理的疾病,其醫療費用報銷範圍按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關規定執行。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九條第壹款規定:“被保險人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醫療機構和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城鎮居民醫保要求參保人就醫: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定點醫療制度。參保居民患病就醫時,須持醫保卡、身份證或戶口簿到當地定點醫療機構就診,憑憑證享受醫療補償待遇。患者可自行選擇定點醫療機構,無需辦理轉診手續。因急診、搶救或異地患病,可就近到有資質的醫院治療,但必須在7日內向經辦機構報告並辦理相關手續。

因病情或醫療條件需要轉入市級以上醫療機構治療的,由市級定點醫療機構出具轉院證明,到當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轉診手續。不按規定辦理轉診手續而直接到省級醫院就診,或者到非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報銷,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參保人本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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