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的養老問題如何解決,已經從以前的壹個個個案,變成了社會上壹個個頻發的現象。有些老人願意在孩子找到工作之前為孩子付出,但如果不違背他們的意願去工作,那就是壹個社會道德問題。在法律層面,我們也可以找到參考法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14條規定,子女對老年人有贍養義務。如果子女拒絕撫養,他們可以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同時,在這壹法律條文中,也明確規定,兒子吃老本,拒不贍養窮人,構成犯罪,負刑事責任。所以,為了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作為壹個年幼的孩子,他應該主動在社會上找工作,積極承擔起照顧老人的責任。
父母的初心是為了孩子好,但溺愛孩子,成為孩子日常開銷的資金來源,就成了愛的另壹種表現。不推薦這種愛的表達方式,而且啃老的問題多是社會道德問題,壹家對簿公堂的還是比較少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