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新年,放假1天(10月1天);
(二)春節,放假3天(正月初壹、初二、初三);
(3)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天);
(4)勞動節,放假1天(5月1天);
(5)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節當天);
(6)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節當天);
(7)國慶節,放假3天(65438+10月1、2、3)。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17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國辦發電[2016]1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經國務院批準,現將2017年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放假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1.元旦:65438+10月1節假日,65438+10月2日(周壹),2016 65438+2月31(周六)。
2.春運:10月27日-2月2日65438+7天。65438+10月22日周日,2月4日周六上班。
三。清明節:4月2日至4日放假,共***3天。4月1周六上班。
4.勞動節:5月1放假,周末連休。
五、端午節:5月28日至30日放假,***3天。5月27日周六上班。
6.中秋國慶:65438+10月1到8天,連休8天。9月30日周六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