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整個法律效力的層級體系中,憲法效力最高。
(2)除憲法的效力支配壹切法律的效力外,上壹級法律的效力高於下壹級法律的效力。
第壹,法律的生效時間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1)自法律公布之日起施行;
(2)生效時間由法律規定。
二、法律終止的生效時間,有以下幾種:
(1)法律規定了自己的生效時間,期限屆滿不再生效,不延期;
(2)隨著新法律的頒布實施,舊的相應法律法規將失去效力;
(3)發布特別決議,廢止舊規定。法律的時間效力涉及法律的溯及力。
三、法律的效力可以分為三種。
1.對象有效性
2.空間有效性
3.時間效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
第八十七條
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壹切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