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國家的根本法,國家的總綱領,是制定壹切法律法規的基礎和依據。由全國人大制定和修改。
法律:社會生活某壹方面的具體規定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務委員會制定和修改。效果僅次於憲法。
法規:包括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行政法規由國務院制定或者修改。地方性法規由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包括省、自治區、直轄市、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經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制定和修改。
法規:包括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行政法規由國務院各部委制定,地方性法規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包括省、自治區、直轄市、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經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制定。
在少數民族聚居的地區,往往制定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
在司法實踐中,審判機關(人民法院)和檢察機關(人民檢察院)在解釋和適用法律時也發揮著法律規範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