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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工作者的主要工作是什麽?他們和律師有什麽區別?

律師和法律工作者都是法律服務行業的從業人員,但他們之間有重要的區別,主要體現在:

1,雇傭的法律依據不同。律師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開展業務,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法律工作者按照司法部發布的《基層法律服務所管理辦法》從事法律服務工作。也就是說,律師依法執業,法律工作者依據部門規章執業。

2.法律服務執業範圍不同。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可以委托律師擔任辯護人。因此,律師從事刑事辯護業務沒有法律依據或部門規章。也就是說,律師可以從事刑事辯護,而法律工作者沒有這個權利。

3.獲得職業資格的條件不同。根據《律師法》,律師應當取得律師資格和律師執業證書。要取得律師資格,必須通過國家統壹司法考試。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我縣法學院也可以),只有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人才能取得律師資格。法律工作者資格要求高中或中專以上,資格考試從2000年開始由司法部組織。

4.練習單位不壹樣。我國《律師法》規定,律師應當在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事務所是律師的執業機構。法律服務工作者取得資格後,經基層法律服務所聘用,方可申請執業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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