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關系都是法律社會關系,屬於思想社會關系。法律權利義務的內容是法律關系區別於其他社會關系的重要標誌。
法律關系是人們行為過程中通過法律調整形成的權利義務關系。法律關系是社會關系的壹種特殊形式。與壹般社會關系相比,它有三個最重要的特征。
(1)法律關系是以法律為基礎的社會關系。法律關系是法律調整社會關系的壹種狀態。因此,沒有法律的存在,就不可能形成相應的法律關系。因此,凡是納入法律調整範圍的社會關系,都可以稱為法律關系;
(2)法律關系是以法律權利義務為內容的社會關系。法律關系與其他社會關系的重要區別在於,它是壹種法定的社會關系,當事人根據法律規定或約定分別享有壹定的權利或承擔壹定的義務,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是由權利和義務聯系在壹起的;
(3)法律關系是以國家強制力為保障的社會關系。在法律規範中,壹個人能做什麽、不能做什麽、必須做什麽的行為模式是國家的意誌,反映了國家對各種行為的態度。法律關系被破壞,就意味著國家意誌賦予的權利被侵犯,就意味著國家意誌設定的義務被拒絕履行。所以,壹種社會關系壹旦被納入法律調整的範圍,就意味著國家對它的保護。
參考資料:
引自“洪恩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