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醫生的紅包:這在中國是壹項特殊的開支。為了早壹點安排手術,醫生在手術過程中能按時切刀,患者家屬壹般會給醫生壹些紅包。這自然超出了醫保的範疇,不值得提倡。
3.手術期間自費設備:患病期間的治療,除了藥品,往往還涉及很多醫療器械。社保清單內的自費設備和藥品不納入報銷範圍。
4.ICU藥物:ICU就是重癥監護。重癥監護室的病人大多病情嚴重,傾向於使用進口藥物。進口藥往往不在社保報銷範圍內。
5.住院期間家屬的額外費用:為了在住院期間照顧病人,家屬往往在飲食起居上花費很多。比如患者手術期間,家屬可能會住在醫院附近的酒店,這些費用不在社保報銷範圍內。
6.住院和在家休息期間的工資和獎金:因住院或在家休息而缺勤的,誤工費和獎金不予報銷。但是有生活補貼。
7.未來收入損失:所謂未來損失,即住院期間後續工作問題造成的損失。比如大病後不能繼續工作,這部分損失社保不負責。
8.交通事故:意外和交通事故造成的醫療費用不能報銷。因此,建議消費者購買人身意外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下列醫療費用不屬於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壹)應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
(三)應由公共衛生承擔的;
(4)出國就醫。
依法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醫療費用。第三方無力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方的,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方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