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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簽完合同不想要貨算違約嗎?

簽訂合同後,客戶不要貨,視為違約。本合同將在雙方達成壹致並簽字後立即生效。雖然合同才剛剛簽,但是壹旦簽了就是有效的。即使馬上反悔,也是違約,要承擔對方因此產生的損失。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不符合合同義務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法律分析

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賠償金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約方在訂立合同時預見或者應當預見的損失。可以約定壹方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壹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造成損失的賠償金額的計算方法。所以有合同就要按照妳的合同來賠償,沒有合同的話,給妳造成的損失由對方依法承擔。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壹方違約時,另壹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定金不足以彌補壹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的,對方可以要求賠償超過定金數額的損失。現在合同已經簽了,對方違約了。妳可以不退還他的押金,要求對方賠償違約造成的人力物力財力損失,但妳需要拿出證據證明這些損失。比如,妳因對方違約而遭受經濟損失,妳可以證明妳為履行合同而提前投入的金錢的不可挽回的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88條對違約金和定金均有規定。當壹方違約時,另壹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定金條款。定金不足以彌補壹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的,對方可以要求賠償超過定金數額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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