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第壹款規定:“農村村民只能擁有壹處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各省都規定了宅基地面積標準。如《甘肅省實施土地管理法辦法》第三十四條第二款規定:“農村村民住宅用地按照下列標準執行: (壹)農業區:本村人均耕地不足667平方米(1畝)的,每戶宅基地不超過200平方米;667平方米(1畝)以上1334平方米(2畝)以下不超過267平方米;1334平方米(2畝)以上的,不得超過330平方米。(2)牧區:不超過330平方米”,申請上報審批決定宅基地面積。
所以,如果樓主想確定自己院子的圍墻長度,只需要在符合上述法律規定的面積內搭建即可。不能使用圍欄的多圈區域。
這些是法律規定。希望樓主能根據自己所在省的規定來確定自己院子圍墻的長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