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婿不承擔贍養配偶父母的義務,但女婿有幫助配偶贍養的義務。女婿主動承擔贍養義務的,法律不拒絕。而喪偶女婿承擔更多贍養義務的,可以作為第壹繼承人繼承遺產。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六十壹條* * *繼承人應當以取得的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的部分,由繼承人自願償還。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可以不承擔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的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壹百二十九條* * *喪偶兒媳對公婆盡了主要贍養義務,喪偶女婿對公公婆婆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為第壹順序繼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