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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範的有效性

法律規範的效力是指法律規範的效力,即法律規範在何時、何地、對誰具有法律約束力。法律規範的時間效力是指法律規範何時生效,何時生效,以及對生效前的行為和事件是否具有溯及力。

1.法律規範的生效時間

法律規範的生效時間通常有三種:自法律頒布之日起;法律本身規定了具體的生效時間;法律本身規定其生效時間取決於其他法律的有效實施。

2.法律規範停止生效的時間

法律規範停止生效的時間通常是:1。新法頒布實施後,原有法律自然失去效力。2.新法生效時,明文規定廢止原有的同類法律。3.有些法律因為完成了歷史任務,自然就失去了效力。4.法律本身明確規定了有效期限,到期自動終止效力。5.有關機關應當發布特別決議、決定,宣布廢止某些法律,該法律自公布之日起停止生效。法律規範的終止也可以分為明示廢除和默示廢除。

3.法律規範的追溯力

法律規範的溯及力是指法律規範是否適用於其生效前發生的事件和行為。壹般來說,法律沒有追溯力,但也有壹些例外。在刑法適用上,現代國家通常采取“從舊到輕”的原則。法律規範對人的作用是指法律規範適用於誰。在這個問題上,各國壹般有以下原則:屬地主義原則,個人主義原則,保護主義原則,以屬地主義為主,個人主義和保護主義為輔的折衷主義原則。中國的法律規範對人的效力也采取折衷主義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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