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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則的分類是什麽?

1.權威性規則和強制性規則

所謂授權規則,是指人們有權做或不做某種行為的規則,即規定人們“可行方式”的規則。它可以分為權利規則和權力規則。

所謂強制性規則,是指內容上人們的法定義務,即關於人們應該做或不應該做某種行為的規則。它也分為兩種類型:

(1)強制性規則。

(2)禁止性規則。

2.確定性規則、任命規則和適用性規則。

所謂確定性規則,是指其內容已經得到明確肯定的法律規則,不需要參照或參考其他規則來確定其內容。法律條文中規定的法律規則絕大多數屬於這類規則。

所謂任命規則,是指其內容尚未確定,只是提供壹些概括性的說明,由相應的國家機關通過相應的渠道或程序確定的法律規則。

所謂適用規則,是指內容本身不規定人的具體行為模式,但可以參照或參考其他相應內容所規定的規則。

3.強制性規則和任意性規則

所謂強制性規則,是指內容具有強制性,不允許人們隨意更改的法律規則。強制性規則和功能性規則屬於強制性規則。

所謂任意性規則,是指允許人們在壹定範圍內選擇或協商自己做與不做的方式、法律關系中權利義務的內容的法律規則。在權利規則中,有些屬於任意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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