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寒假安排:2015 1.30(周五)結束本學期工作,***21周零5天;
2015 65438+10月31(周六)至2月28日(周六)放寒假,***4周。
2015暑假安排:7月11(周六)完成本學期的工作,***19周;
暑假是2015年7月12日星期日到8月31日星期壹,***7周2天。
開學通常意味著學生在假期休息後回到學校繼續學習。根據不同的國家和教育體系,每年會有兩到四個開學日,儀式壹般會在代表新學年開始的開學日舉行。
假期後開學,中小學生表現出明顯的不適應新學期學習生活的非器質性病理表現。心理學家稱之為“開學綜合癥”和“開學恐懼癥”。
“開學綜合征”有多種表現,多表現在生理上:失眠、嗜睡和壹些原因不明的頭暈、惡心、腹痛、尿失禁、乏力、食欲不振等。心理上表現為:記憶力減退、理解力下降、厭學、焦慮、上課走神、情緒不穩定等。
心理學家認為,這些表現是人潛意識的心理防禦機制,將壹些不願意面對、不認同、被壓抑、不開心的負面情緒轉化為壹些身體癥狀,壹段時間後癥狀好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二十九條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行使下列權利:
(壹)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組織實施教育教學活動;
(三)招收學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四)管理學生的學籍,實施獎勵或制裁;
(五)向受教育者頒發相應的學業證書;
(六)聘任教師和其他員工,實施獎勵或制裁;
(七)本單位設施和經費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八)拒絕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對教育教學活動的非法幹涉;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國家保護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