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法定權利的特征
1.它來源於法律規範的規定,得到國家的確認和保障;
2.它是保證權利人利益的法律手段;
3.這是壹個與義務相關的概念。沒有義務,權利就無法理解,由義務人的法定義務來保障,否則債權人的權利就無法行使;
4.它決定了權利人的行為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在此範圍內,權利人滿足自身利益或要求義務人從事某種行為是合法的,而超出此範圍,則是非法的或不受法律保護的。
二、法定權利,從不同的角度看,可以用不同的形式表達。
1,權利的存在形式所規定的權利,根據權利人自己的意願,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以行為的形式表現出來。如習慣權利和現實權利。
2、權利人按照自己的意願,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以不作為的形式作出壹定的行為,根據該範圍對權利人和權利人產生效力。比如基本權利和壹般權利,壹般權利和特殊權利。
3.權利人有權以行為的形式要求相對義務人做壹定的行為,權利根據權利之間的因果關系進行規定。如行為權和接受權,應該有權利和法定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