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落實崗位層級原則,建立健全各級機關監督體系;
3.程序是有規定和規範的,任何法律規定壹旦制定,所有成員都應遵守;
4.貫徹不管情況如何都要按規則辦事的原則;
5.規則的形式只是因為法律的認可才有效。統治者只是根據法律暫時擁有權力,追隨者服從法律,而不是特定的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壹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社會主義制度是中國人民的根本制度。中國* * *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破壞社會主義制度。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壹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人民依法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經濟和文化事業以及社會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