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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分居是怎麽定義的?

法律分析:目前夫妻長期分居的情況很多,但並不是所有的分居都構成法定分居。所謂夫妻分居,通常是夫妻雙方在繼續關系的前提下,終止共同生活,建立各自的生活方式的情況。如果這種情況持續兩年,法律上可以認定夫妻分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9條。夫妻壹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壹,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五)其他導致婚姻關系破裂的情形。壹方被宣告失蹤,另壹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人民法院裁定不準離婚後,雙方分居滿壹年,壹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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