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日常業務的法律合規審查,通過審查發現和提示風險,提出相應的風險緩釋建議,修訂配套制度和文本;
2.為重大項目的產品創新和法律合規論證提供法律和合規支持;
3.跟蹤國家法律法規和監管政策,就與業務相關的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則的重大變化,向業務條線發布解釋和提示;
4.制定和修改標準合同文本;
5.負責合同管理,監督檢查合同履行和管理情況;
6.組織合規風險評估,起草部門合規風險評估和管理報告;
7.負責授權管理,根據授權管理系統的要求制作、更新和管理授權文件。
要求:
1.重點大學全日制法學本科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優先;
2.3年以上金融機構法律事務、公司總部法律事務、律師事務所法律事務或民商事審判工作經驗;
3.熟悉國家與銀行、訴訟業務相關的法律法規,通過國家律師資格或者國家司法考試,取得律師資格證書或者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4.具有良好的綜合分析、研究能力和寫作能力,較強的邏輯思維能力,能夠獨立起草各種法律文書,具有良好的英語聽說讀寫能力;
5.有英美法留學背景或涉外法律工作經驗者優先;
6.責任心強,有同理心和組織協調能力,工作嚴謹細致,作風踏實穩健。
附屬機構:總部
招聘部門:資產管理部
工作地點:深圳
截止日期:2015-12-30
筆試地點: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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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信息請查詢銀行總行招聘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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