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拘役是刑事處罰較輕的壹種刑罰制度。在刑法中,有五種刑罰體系:1和死刑。2.終身監禁。3、有期徒刑。4.控制。5.刑事拘留。刑事拘留不同於拘留。刑事拘留主要適用刑法。是短期剝奪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允許其就近勞動的壹種刑罰制度。刑事拘留由公安機關在就近的看守所執行,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每月可以回家壹次,時間為1天至2天。刑事拘留的時間是1個月到6個月。而行政拘留是指違反國家治安管理法規的人,最長拘留時間不超過15天。司法拘留針對的是妨礙司法的活動,如作偽證和沖擊法庭。最長滯留時間不能超過15天。以及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是為了防止有重大嫌疑的犯罪嫌疑人逃跑或者妨害司法而采取的強制措施。其中,行政拘留又叫治安拘留,司法拘留又叫民事拘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四十二條拘役的期限為壹個月至六個月。
第四十三條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在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罪犯每月可以回家壹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情發給報酬。
第四十四條拘役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前羈押的,羈押壹日減為監禁壹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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