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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者的法律定義

運營商如何定義?

經營者是指從事商品經營或者營利性服務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經營者是指向消費者提供其生產或者銷售的商品或者服務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經濟組織。是對方以營利為目的從事生產經營活動,與消費者相對應。《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十二條:經營者是指從事商品生產、經營或者提供服務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經營者對消費者的義務:

1,誠實守信。雙方達成交易後,會有產品和服務的相關協議。無論是口頭協議還是書面協議,經營者都應該信守承諾,不違約。壹旦經營者違約,消費者可以依法維權。

2.聽聽消費者的建議。俗話說“顧客就是上帝”,消費者對產品或服務提出的各種建議,有助於經營者更好地提高服務質量,為消費者提供更好的產品,同時也能增加營業額,達到雙受益的狀態。

3.確保商品和服務的安全。經營者在向消費者提供商品和服務的同時,必須保證消費者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對於可能對消費者人身、財產造成損害的商品和服務,應當在第壹時間向消費者說明和警示,並做好壹系列措施,防止損害的發生。

4.提供真實的服務信息。經營者不得向消費者作虛假宣傳,不得傳遞與產品和服務不壹致的虛假信息,並對商品和服務的來源作出明確說明。

5.向消費者出具書面憑證。如產品購買憑證和服務付款憑證,以保證售後服務。

6.保證質量。經營者對消費者承諾的商品和服務質量標準必須保持良好質量。商品和服務有缺陷的,要提前向消費者說明。

7.實行“三包”服務政策。經營者對消費者的售後三包服務承諾,必須按照承諾嚴格執行,不得推諉或者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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