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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有沒有凈身出戶這種事?

法律分析:法律上沒有“出門幹凈”這壹說,只有“不區分或少分”。

婚姻中壹方有過錯的,壹方寫的保證書簽字後生效。但如果協議約定壹方留房幹凈,法院壹般不會支持。如果壹方希望得到適當的懲罰,雙方可以選擇擬定忠誠協議或者財產協議,約定財產的歸屬。

凈身出戶是指當雙方決定離婚時,婚姻的壹方要求另壹方退出婚姻,而沒有得到任何財產。壹般來說,離婚時,壹方要求另壹方放棄所有的錢,只帶走自己的身體。

出門幹凈壹般發生在男方被妻子收養的家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這壹要求沒有法律依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七十六條夫妻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的協商壹致意見。

第壹千零七十七條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壹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的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當事人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領取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壹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本著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依法受到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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